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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 年4 月30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3.1 条(一)的规定,自2025 年5 月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于2026 年1 月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10),公司预计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40,7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预 计的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中恩云(北京)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恩云IDC 项目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中,公 司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2025 年度新增的IDC 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8,101 万元。 鉴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中恩云IDC 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 并范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 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 年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于2026 年2 月12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尚未确认,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已经公司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 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进展及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13 日、2026 年1 月28 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风险因素”及《深圳 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9)。

5、截至2026 年2 月25 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462.28 倍,滚动市盈 率为-585.95 倍,市净率为37.13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公司所 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 盈率为66.58 倍,滚动市盈率为55.71 倍,市净率为5.59 倍。

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 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24 年1 月 -2025 年3 月)(深正一专审字(2025)第01005 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 告》),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2024 年初已完成,则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84.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为44,671.85 万元。根据公司2026 年2 月25 日的市值与备考报表数据计算的静 态市盈率为52.13 倍、市净率为18.19 倍。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中上协 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77.09 倍、市净率为5.68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2 月13 日、2026 年2 月24 日、2026 年2 月25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5 年4 月30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四、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除上述 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出资认购苏州元禾厚望长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长芯贰号基金”)7.80%份额,长芯贰号基金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完成了 对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盛合晶 微”)的股权投资,2026 年2 月24 日,盛合晶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审议通过,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 年4 月30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 的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 低于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一)的规定, 自2025 年5 月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

果公司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于2026 年1 月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10),公司预计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40,7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预 计的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中恩云IDC 项 目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中,公司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2025 年度新增的IDC 业务 收入,相关金额约8,101 万元。鉴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中恩 云IDC 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 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 年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4、公司于2026 年2 月12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尚未确认,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 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恩云(北 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 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 未实施完毕,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进 展及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13 日、2026 年1 月28 日披露的《深圳市 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 提示”“第十一节风险因素”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6、公司出资认购苏州元禾厚望长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长芯贰号基金”)7.80%份额,长芯贰号基金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完成了

对盛合晶微的股权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 年第6 次审 议会议结果公告,盛合晶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申 请获得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股基金投资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通过上市委审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

盛合晶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尚需取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能否获得前述批准或核准、最终获得前述 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 险。

7、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经公司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近期经 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2026 年2 月25 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462.28 倍,滚动市盈率 为-585.95 倍,市净率为37.13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 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 率为66.58 倍,滚动市盈率为55.71 倍,市净率为5.59 倍。

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 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24 年1 月 -2025 年3 月)(深正一专审字(2025)第01005 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 告》),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2024 年初已完成,则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84.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为44,671.85 万元。根据公司2026 年2 月25 日的市值与备考报表数据计算的静 态市盈率为52.13 倍、市净率为18.19 倍。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中上协 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77.09 倍、市净率为5.68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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