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华明装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7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3 月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57 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 人。

信永中和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 家,收费总额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 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及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 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 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7 月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1 月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 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5 年度审计调 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2 月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5 年度在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7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