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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证券简称:浙富控股公告编号:2025-07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因其作为唯一持有人的“平阳会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富控股专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浙富专项基金”)即将注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计划自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浙富专项基金”持有的20,287,759股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4、本次内部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未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不属于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减持,不属于人民法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股份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富专项基金”已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转让20,287,75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总股本的0.39%。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浙富专项基金”拟注销,不再系孙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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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概述因股份管理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计划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浙富专项基金”持有的20,287,759股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司收到孙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完成的告知函》,“浙富专项基金”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孙毅先生转让公司股份20,287,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总股本的0.39%。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方式 | 转让时间 | 转让均价(元/股) | 转让数量(股) | 转让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 转让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总股本的比例(%) |
| 平阳会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富控股专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孙毅 | 大宗交易 | 2025年11月27日 | 4.00 | 20,287,759 | 0.39% | 0.39% |
2、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 | 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后 | ||
| 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孙毅 | 424,015,664 | 8.12% | 444,303,423 | 8.51% |
|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 | 1,312,089,939 | 25.14% | 1,312,089,939 | 2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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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阳会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富控股专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0,287,759 | 0.39% | - | - |
| 合计 | 1,756,393,362 | 33.65% | 1,756,393,362 | 33.65% |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内部转让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内部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未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不属于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减持,不属于人民法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股份的情形。
3、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浙富专项基金”拟注销,不再系孙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四、备查文件
1、孙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