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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计划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开展一笔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为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孙宪法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与该融资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所有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2幢21层、22层、23层、24层

、企业类型:金融机构

4、法定代表人:钟德胜

、注册资本:

亿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91899057D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转

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类、期权类、掉期类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3、标的物:机器设备

、租赁本金:

5,000万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24个月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7、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在支付最后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名义货价(留购价款)以取回租赁物所有权,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应付的所有款项和名义货价(留购价款)按约定付清后,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名义货价/留购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元整。

9、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五、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使公司获得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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