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书面形式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王皓先生、董事王翔先生、独立董事姜林先生、独立董事于守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顾清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特种玻璃纤维涡卷毡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特种玻璃纤维涡卷毡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9)全文刊登于2026年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以5票同意(关联董事顾清波、顾柔坚、缪振、冯永赵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全文刊登于2026年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以5票同意(关联董事顾清波、顾柔坚、缪振、冯永赵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11)全文刊登于2026年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2)全文刊登于2026年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