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
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等议案,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5年12月13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届满情况说明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2024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928,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所涉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3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间,公司未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5年12月13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期届满后续归属安排
1、根据《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4年至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权益,分三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具体安排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24个月后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36个月后 | 40% |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