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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0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许丽萍女士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申请人
许丽萍13,000,00064.202.442023.06.142025.12.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8,500,00026.03125,000,000125,000,00090.2523.490000
宋济隆69,864,62813.1333,000,00033,000,00047.236.2033,000,00010019,398,47152.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以上数据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的情形。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8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62%,占公司总股本的7.14%,对应融资余额为17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78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12%,占公司总股本的14.66%,对应融资余额为2947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解除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许丽萍20,250,3003.8113,000,0000000000
合计228,614,92842.96171,000,000158,000,00069.1129.6933,000,00020.8919,398,47127.47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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