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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002160证券简称:常铝股份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7,199,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670%。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2号)核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非公开发行237,199,191股新股。

2023年1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95,581,976股增至1,032,781,16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032,781,167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齐鲁财金股份限制转让的承诺1、齐鲁财金通过协议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18个月内不减持,收购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2、齐鲁财金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解除限售之日止,齐鲁财金就其所认购的常铝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常铝股份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齐鲁财金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常铝股份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同样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齐鲁财金规范治理承诺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收购人承诺在直接/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期间,将保证与上市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齐鲁财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保证不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公平对待各下属控股企业,保障各下属企业按照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3、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4、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齐鲁财金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不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于收购人及收购人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杜绝收购人及收购人关联方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收购人及收购人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收购人及收购人关联方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收购人保证:(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收购人将确保上市公司严格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做出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齐鲁财金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出台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新规定,且本承诺函上述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

(二)本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7,199,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67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备注
齐鲁财金237,199,191237,199,19122.967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况(其中质押为:151,544,719股、冻结为:5,371,648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本次解除限售前本次变动本次解除限售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数量(股)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9,250,86923.1657%-237,199,1912,051,6780.198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3,530,29876.8343%237,199,1911,030,729,48999.8013%
三、总股本1,032,781,167100%——1,032,781,167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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