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浚竹)
本人作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自公司2025 年9 月29 日召开股东会选举后任职至今。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浚竹,女,出生于1981 年,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博 士。中央财经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现任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本 人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1 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1 次,委托出席0 次,缺席次数0 次。本人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 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本人任职期间,公 司未召开股东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
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在公司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事项进行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 特别职权。
(五)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工作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核需董事会审议 的各个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本人一直 注重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积 极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并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沟通交流,提高对股东合法权益 维护和公司规范运营方面的认知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现场工作情况
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 通过到公司现场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 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过程中,公司指定了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协助履行职
责,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 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 同时配备了专门对接人员,第一时间响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并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多 种实时沟通方式,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为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在公司任职期间,我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等议案。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认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其中财务负 责人任职资格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符合任职资 格。选举、聘任程序及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二)披露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规定,一直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管理层 以及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忠实与勤勉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
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 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 履行应尽的职责。
独立董事:赵浚竹
签字:
2026 年3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