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5号”文核准,公司已于2023年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74,501股,发行价格为
30.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07.59万元,初始存放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639590754。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入15,083.2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610.75万元,利息收入净额为2,977.2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429.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开立了账户号分别为639590754、639590512、639590553和639590711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开立了账户号分别为110060974013005351182、110060974013005351258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开立了账号为31050161393600007862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10061912013007054514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1050188360000004423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10906448310008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基于募投项目安排和法规要求,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与物”)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开户银行各方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代表人可根据需要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相关资料,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 | 639590754 | 93,297.96 | 27,407.04 | 活期存款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 | 639590512 | 15,989.03 | 活期存款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 | 639590553 | - | -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 | 639590711 | - | - |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110060974013005351182 | - | 2,591.32 | 活期存款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110060974013005351258 | - | 1,256.45 | 活期存款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 | 31050161393600007862 | - | 185.52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93,297.96 | 47,429.36 | - |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入15,083.2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5年度,和芯星通、芯与物发生置换金额合计为2,202.06万元,全部为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研发费用中的研发人员薪酬。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投资收益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0 | 2025/01/08 | 2025/04/08 | 1.3%-1.94% | 是 | 37.9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3,000.00 | 2025/01/08 | 2025/04/08 | 1.15%-2.24% | 是 | 64.4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5/01/08 | 2025/04/08 | 1.15%-2.24% | 是 | 29.77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 | 2025/01/16 | 2025/04/16 | 1.3%-2.2% | 是 | 88.27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0 | 2025/01/16 | 2025/03/10 | 1.3%-2.0% | 是 | 19.62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0 | 2025/03/17 | 2025/06/27 | 1.3%-2.1% | 是 | 33.6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5/04/16 | 2025/05/30 | 1.2%-2.2% | 是 | 25.32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0 | 2025/04/16 | 2025/05/30 | 1.2%-2.2% | 是 | 17.72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0 | 2025/04/16 | 2025/05/30 | 1.2%-2.2% | 是 | 22.78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5/04/21 | 2025/06/27 | 1.3%-1.95% | 是 | 35.6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5/04/21 | 2025/06/27 | 0.8%-2.7% | 是 | 39.49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5/06/03 | 2025/06/30 | 1%或1.75% | 是 | 12.9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00.00 | 2025/06/03 | 2025/06/30 | 1%或1.65% | 是 | 17.09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00 | 2025/07/07 | 2025/10/10 | 1.0%或1.84% | 是 | 20.82 |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投资收益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5/07/07 | 2025/10/10 | 1.0%或1.83%或2.03% | 是 | 47.6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0 | 2025/07/09 | 2025/09/10 | 1.0%-1.7% | 是 | 20.5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5/07/08 | 2025/07/29 | 1.0%或1.65% | 是 | 4.7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 | 2025/07/09 | 2025/12/29 | 0.65%-2.4% | 是 | 95.3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5/08/05 | 2025/10/10 | 1.0%或1.8% | 是 | 16.2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200.00 | 2025/09/18 | 2025/12/30 | 1.0%或1.8% | 是 | 21.3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6,000.00 | 2025/10/20 | 2025/12/29 | 1.0%-1.5% | 是 | 46.03 |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面向综合PNT应用的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的建设和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情况,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斗星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大华核字【2026】0011001893号),认为北斗星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斗星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斗星通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4,5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083.2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610.7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0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8.26%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面向综合PNT应用的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23,157.72 | 23,157.72 | 3,263.06 | 6,477.29 | 27.97 | 2028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3,567.34 | 13,567.34 | 470.08 | 772.23 | 5.69 | 2028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 是 | 29,774.94 | 11,451.94 | 8,535.46 | 10,616.04 | 92.70 | 2026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0 | 17,000.00 | 2,814.60 | 2,814.60 | 16.56 | 2027年12月27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8,000.00 | 27,930.59 | 0 | 27,930.59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4,500.00 | 93,107.59 | 15,083.20 | 48,610.75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94,500.00 | 93,107.59 | 15,083.20 | 48,610.75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面向综合PNT应用的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报告期内,募投实施主体有序推进相关研制及产业化工作,目前已有小批量生产、送样的产品。为保障未来的长期产品化供应,公司将持续开展可控工艺探索,结合募投项目进展,经2026年2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6月30日,并增加北斗星通为项目实施主体,同时对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后续公司将加快研发进度,结合产品的研制情况合理投入募集资金。2、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前期受车企高阶智驾布局及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的影响,项目预研时间有所延长,募投实施主体主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未达计划进度。报告期内,项目已完成产品规格定义,正在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基于对当前市场需求的综合研判、募投项目进展、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考量,经2026年2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6月30日,并增加北斗星通为项目实施主体。《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将加快推进研发进度,尽快推动产品研制、流片试制等工作并合理投入募集资金。3、研发条件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建设性项目,不涉及收益。该项目仍属于建设期,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基本达到预期。4、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报告期内,募投实施主体根据消费定位市场,完成了产品、软件等性能指标定义和设计工作,开展流片验证。由于前期对芯片技术性能论证较计划花费时间有所延长,因此建设进展低于原计划。后续将加快研发进度,结合产品研 | ||||||||||
| 制进度合理投入募集资金。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4年9月3日,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增加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作为项目实施地点。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4年12月27日,经公司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取消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场地购置计划及相应的场地装修投资,将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及自有房产改为使用公司自有房产。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9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将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896.07万元进行募集资金置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门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61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15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资金置换。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5年度,和芯星通、芯与物发生置换金额合计为2,202.06万元,全部为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研发费用中的研发人员薪酬。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5年7月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5年度,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滚动用于现金管理收益717.41万元;2025年末,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0.00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面向综合PNT应用的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2.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3.研发条件建设项目4.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1调整后投资总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本表内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如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 17,000.00 | 2,814.60 | 2,814.60 | 16.56 | 2027年12月27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7,000.00 | 2,814.60 | 2,814.60 | 16.5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基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房地产市场动态,公司出于谨慎投资考虑,经2024年10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2月27日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取消“研发条件建设项目”购置建设场地计划,实施方式变更为使用自有房产,并相应调整了实验室功能建设及配套软硬件投入,调整涉及相关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投资建设“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完善公司在北斗产业链中核心基础器件领域的布局,推动公司芯片及模组等产品在物联网领域的应用。《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GNSS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报告期内,募投实施主体根据消费定位市场,完成了产品、软件等性能指标定义和设计工作,开展流片验证。由于前期对芯片技术性能论证较计划花费时间有所延长,因此建设进展低于原计划。后续将加快研发进度,结合产品研制进度合理投入募集资金。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本表内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如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军王希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