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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华所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1985 年,2012 年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 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 2024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150 人,注册会计师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 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30 家分支 机构。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8.99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8.05 亿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等规定,在公司2025 年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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