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证券简称:东华科技公告编号:2025-059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63,557,432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华科技”)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3,557,432股新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47,201,689股,向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三院”)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6,355,743股。
2022年12月5日,本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3,557,432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总股本变动及限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08,748,87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3,132,172股(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份以及限制性股票锁定股份计9,574,7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35,616,70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本公司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具体变动如下:
1.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6,250股,总股本由708,748,872股变更为708,182,622股。
2.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500股,总股本由708,182,622股变更为708,040,122股。
3.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250股,总股本由708,040,122股变更为708,013,872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陕煤集团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非公开发行过程中,陕煤集团出具《关于认购东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其中承诺: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22年12月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煤集团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锁定及其他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所作出承诺的情况,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二)中国化学及化三院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化三院出具《东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22年12月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3年11月21日,化三院拟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33,318,144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
2024年12月12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由中国化学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承继的议案》。中国化学就无偿划转事项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同意将本次收购股份中的限售股票,即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认购的东华科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计16,355,743股锁定至2025年12月4日,在解除限售日期前不进行转让。”2025年4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化三院持有的本公司333,318,144股股份已无偿划转至中国化学名下。
无偿划转完成后,化三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中国化学持有本公司316,962,401股无限售流通股及16,355,743股限售股,前述限售股锁定至2025年12月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化学及化三院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锁定及其他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所作出承诺的情况,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煤集团、中国化学及化三院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数量为163,557,4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0%。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2名,证券账户数为2户。
4.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 | 备注 |
| 1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7,201,689 | 147,201,689 | 20.79% | |
| 2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6,355,743 | 16,355,743 | 2.31% | |
| 合计 | 163,557,432 | 163,557,432 | 23.10 | ||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上述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本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的情形;上述解除限售股份同时不存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股)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股) | 股本占比 | 股份数(股) | 股本占比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4,609,929 | 23.25% | -163,557,432 | 1,052,497 | 0.15%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43,403,943 | 76.75% | +163,557,432 | 706,961,375 | 99.85% |
| 三、股份总数 | 708,013,872 | 100.00% | 0 | 708,013,872 | 1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已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解除限售不会影响该股东履行作出的有关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