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汽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股东会审批额度 |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 公司 | 顺络汽车 | 70%以下 | 100,000 | 68,600 | 15,000 | 83,600 |
二、进展情况介绍
2025年10月22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了确保公
司之控股公司顺络汽车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主合同(编号为公授信字第泰然25016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保证担保。
1、最高债权本金额:15,000万元整
2、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1,3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21.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90,06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42.12%。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