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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3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 年4 月26 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 年5 月23 日召开的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 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85.23 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5 年4 月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 年度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温 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欧聚合广告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聚合”)与广发银行温岭支行之间签署并生效的主合同 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 亿元, 本次担保为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利欧聚合”)

成立时间:2016 年9 月28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柯瑨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06 号青商大厦2201 室 (仅限办公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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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个人商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 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北路2 号中 小企业孵化园A 区千禧邻里中心一号楼一楼109 室(自主申报))

2024 年,利欧聚合实现营业收入706,578.03 万元,净利润-3,049.08 万元。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利欧聚合资产总额为298,226.77 万元,净资产为 53,705.29 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债务人: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

为担保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的主合同 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于2026 年2 月12 日至2027 年2 月10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 合同及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 的原授信合同)。

1、最高债权额

担保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2、保证方式

担保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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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 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 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担保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 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 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85,890.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 年度合并报表)的22.18%。其中, 涉及金融机构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19,941.0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24 年度合并报表)的17.07%;涉及数字营销业务合作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5,949.4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 年度合并报表)的5.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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