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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3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日(星期一)14:45

)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

号院首特钢大厦

号楼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7人,代表股份477,453,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78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5人,代表股份467,671,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6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3人,代表股份20,313,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7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2人,代表股份19,735,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4,585,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4%;反对1,8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3%;弃权1,018,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44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825%;反对1,8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0%;弃权1,018,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5%。

(3)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张雨晨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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