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042 号
BDO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042 号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 陆电子”)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科陆电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科陆电子于2025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BDO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五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签字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荣富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国军
中国·上海
2026 年03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