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证券简称:韵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85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星期二)上午
:
至下午
: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1.01 | 选举聂腾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陈立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聂樟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聂毅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符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胡铭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黄晓芸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谢孝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提案1、2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选举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职工代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3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5年12月25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强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邮编:201703联系电话:021-39296789传真:021-39296863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 1.01 | 选举聂腾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陈立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聂樟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聂毅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符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胡铭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黄晓芸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谢孝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股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