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2,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近日收到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司麦司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52,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司麦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 17.49 | 3,752,801 | 1.00% |
司麦司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司麦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8,222,707 | 7.52% | 24,469,906 | 6.5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222,707 | 7.52% | 24,469,906 | 6.5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司麦司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
2、司麦司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司麦司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司麦司、郑康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