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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祺松)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唐祺松

本人作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立足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功能定位,将法律合规 审查与全面风险防控贯穿于履职全过程,着力强化潜在风险源头治理与识别化解,推 动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与合规经营能力,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助力公司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征程上行稳致远。现将本 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祺松,1993 年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长沙市天心区第六届人大代 表。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任国 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

2016 年至2022 年先后在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迈旭律师事务所任职。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为公司或其所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以任何形式从公司、主要股东或利 益相关方获取未公开的额外利益或其他利益输送。经审慎核查确认,本人履职期间始 终严格遵循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职务客观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共参加董事会会议9 次(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参加,对审议的所有事 项均投了赞成票)、股东会3 次。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9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 次。

2.参加董事长沟通会1 次、总经理汇报会1 次、外部董事务虚会2 次,集中听取 了公司2025 年风险管理、“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及品牌引领发展规划等专项汇报。 与会期间,参加相关研讨,并就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科学谋划战略路径、强化品牌核 心价值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1)强化法治赋能,夯实合规经营底座。坚持依法治企战略导向,健全法律风 险全链条溯源管理机制,推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着力构建完善“早识别、早预警、 早干预、早处置”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提升依法治企现代化水平,为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筑牢法治屏障,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2)深化转型升级,锻造核心竞争实力。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主动 谋划、积极作为,实施产业链上游延伸战略,增强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持续巩固成 本优势与市场议价能力;扎实推进“少人化、无人化”智能化转型,以技术赋能降低 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能;坚持以全链条快速响应能力为牵引,以长期稳定的高标准 安全投入为基石,加快构建差异化综合服务优势;聚合内外部资金资源,强化统筹管 理与协同联动,优化资金配置结构,实现自有资金精准投放、高效循环,为公司高质 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3)优化产业布局,塑造央企品牌标杆。聚焦主责主业,巩固水电建设品牌传 统优势,加大高增长、高利润新兴业务品牌赋能力度,推动品牌价值与业务增长深度 融合。剥离不盈利、低协同非核心业务,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品牌支 柱产业,确保品牌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大 局。

3.参加董事会预沟通会4 次,围绕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重大投资、定期报 告等核心事项,重点关注预案的战略合规性、风险可控性及股东利益保护,并就关键

假设的合理性、风险应对措施的充分性及决策程序的规范性进行了深入问询与讨论, 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次,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议,重点围绕交易的 必要性、定价公允性、程序合规性及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等方面开展独 立审查,形成明确意见,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 中的监督与制衡作用。

5.在专门委员会审议中,推行“风险可控+战略引领”双轮驱动评估框架,围绕 绿色低碳转型、产业链韧性提升、科技创新策源等关键领域,提出一系列具有前瞻性、 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协同性和引领力。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立足“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扎实开展实地调研与一线问诊。聚焦推 动国家战略落地见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战新及未来产业布局、 深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等议题,深入多个关键项目现场精准研判,推动企业资源配置 向高质高效领域集聚,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与落地性,为公司高质 量发展注入合规保障与创新动能。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6 天。

1.优梯队夯根基,布区域顾大局

2025 年8 月,赴公司所属林芝分公司开展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优化人才梯队,夯实组织根基。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紧密围绕国 家重大战略项目需要,系统规划人力资源布局,优化人才梯队结构与专业配置。加强 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 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湛、作风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支撑国家战略落地提供 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2)布局区域市场,服务发展大局。紧抓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开工建设带来的区 域发展机遇,前瞻研判区域城镇化建设与人口产业集聚趋势,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 战略对接与合作铺垫。将企业发展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提前开展市场布局与品牌建设, 积极培育后续衍生工程项目,在服务西部大开发、促进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

发挥央企主力军作用。

2.新模式提实力,控成本筑防线

2025 年8 月,赴公司所属墨竹工卡分公司开展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创新合作模式,提升竞争实力。坚持底线思维与战略谋划相结合,深度研 判市场格局变化,精准定位自身优势与竞争对手薄弱环节,科学制定差异化、前瞻性 的续约谈判策略,全力保障合同平稳接续,维护公司在关键领域市场主导地位。落实 成本动态分析机制,依据原材料价格波动,科学划分成本转移路径,优化报价策略, 切实守护利润空间,为高质量发展夯实经营基础。

(2)严控安全成本,筑牢发展基石。系统审视近三年安全成本占比情况,深入 排查风险隐患,优化安全投入结构,探索技术创新与管理提升带来的降本空间。坚持 安全第一、效益优先原则,推动安全与效益协同共赢,切实履行央企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筑牢安全屏障,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大局。

3.强目标稳责任,抓安全促改革

2025 年6—12 月,先后赴公司所属禹州分公司、池州分公司及七三二零公司开展 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目标刚性约束,坚决扛牢稳增长责任。聚焦存量挖潜与增量拓展双向 发力,主动对接周边省份钨矿、锂矿等战略资源和砂石骨料供应,积极探索“深度捆 绑、钻爆总包”一体化服务新模式。全力冲刺收官目标,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夯实 基础。积极争取公司本部统筹支持,最大限度缩小指标缺口,切实履行央企稳增长政 治担当。

(2)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守好民爆行业生命线。加快推进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 化、无人化技术改造,提前谋划、分批实施。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十二个到位” 等硬性要求,推动安全责任穿透至每个作业面、每名员工,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 故发生,为行业安全发展树立央企标杆。

(3)激发改革创新动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在 巩固郴州区域市场基本盘的同时,主动面向湘赣粤桂四省交界区域拓展发展空间。依 托公司在现场混装炸药、爆破一体化服务等领域的技术积累,加快布局小型矿山专用

混装设备、智能爆破系统等新兴业务,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价值链向高附加值跃 升,切实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为服务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战略贡献央企力量。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听取并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定期内 部审计工作总结、年度审计计划及各项审计工作推进情况。立足央企功能定位和高质 量发展要求,结合公司改革发展实际,对内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针 对性提出优化建议,推动审计监督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权威。同时,聚焦健全完善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及执行落地情况的监 督,着力推动内控机制与战略目标、业务流程、风险防控深度融合,切实筑牢合规经 营和稳健发展的制度根基。此外,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就年报审计时间安排、风险判 断、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工作及时、高效完成。坚持独立、 客观、审慎原则,严把审计质量关,切实发挥内外监督合力,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 公司的真实情况,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积极构建畅通、高效的沟通渠道。 报告期内,通过电子邮箱接收中小股东意见,并在审议重大事项前主动征询其关切。 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就公司战略、治理结构及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坦诚交流与专业 解读。日常工作中,注重从中小股东视角审视公司决策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并将相关 建议纳入董事会审议事项,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桥梁作用,促进公司治理持续 完善,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切实履行独立审查义务,对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事项进行了全面、审 慎的评估。重点围绕交易的必要性、业务的实质内容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等核心要素,

完成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专项审核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基于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及主营业务协同发展需要, 在市场化原则下有序开展各项合作。依托关联方在民爆产业上下游资源整合、区域特 许经营资质、技术标准体系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产能互补、技术协同、物流共享等机 制,有效提升公司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响应能力。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规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股东会批准;涉及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的,均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 交易双方坚持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定价机制以同期可比市场价格为基础, 确保交易条款公允合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全面审核,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此前所作出承诺的情 形,相关方均能够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义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经营发展保持独立自主,整体运行平稳有序。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涉及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收购情形,亦不存在需履行相应审核程序的相关决策或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实施了重点监督与审慎核查。经审查,公司始终坚持以高质量信息披露服务高 质量发展,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 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内控治理架构,系统梳理关键业务流程,全面识别和评 估各类经营风险,稳步构建覆盖全级次、全链条、全要素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据此编 制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提升了企业治理效能和管理现代化

水平。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扛起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体责任,严把过程关口, 科学设定评价标准,全程监督选聘程序;强化决策支撑,审慎提出拟聘机构及费用建 议;做实后续监管,常态化开展审计质量评估与履职评价报告,从规范选聘到跟踪问 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筑牢财务信息质量防线。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 2024 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备扎实的专业胜任能力、健全的 投资者保护机制,以及高度的独立性与良好诚信记录,符合中央企业对中介机构“政 治可靠、专业过硬、作风严谨”的选用标准。

在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恪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履职,对公司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审慎审计,并出具了公允、专业的审计意见, 有力支撑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治理水平提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决策过程规范透 明、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总会计师胡丹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依照组织安排,申请辞去公 司总会计师职务。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有序推进 总会计师的选聘工作,确保关键岗位平稳衔接、财务管理连续高效。在新任总会计师 到岗前,暂由公司总经理邓小英先生代行总会计师职责,切实保障公司财务决策合规、 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资金运行安全稳健。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调整事项,亦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公司会计核算工作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财务制度,核算过程规范严谨,结果真实准确,持续保持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可比 性与透明度,符合监管要求与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规范开展董事的选聘工作。新任董事任职资格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聘任程序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管理经验和履职胜任能力,符 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了董事会整体效能。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始终坚持“业绩导向、精准激励、 合规透明”的原则,严格依照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执行,并紧密结合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兑现。公司薪酬结 构科学合理,水平设定充分对标行业标杆,统筹考虑企业经营规模、经济效益、战略 任务完成度以及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既体现岗位价值与责任担当,又突出 效益贡献与风险约束,有效激发“关键少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聚焦关联交易、重大投资 等关键领域,强化事前合规审查、事中程序监督与事后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重点关 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审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核查、重大合同的风险性评估,推动完 善ESG 治理体系与内控合规制度,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规、风险可控, 切实保障了公司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公司服务国家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法治根基。

展望2026 年,本人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 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坚持以法律底线立规、以程序正义立信、 以股东权益立本,紧紧围绕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主线,聚焦智能化升级、绿色低碳转 型等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强化法律合规审查监督。着力加强对智慧爆破、数字矿山等

战略性新兴业务的法治护航,系统评估技术转化与产业落地的法律可行性,前瞻研判 相关业务拓展中的合规风险,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布局战新产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本人将始终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参与公司决策,以专业审慎的判断提供独立意见,以客 观公正的立场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 为公司打造民爆行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标杆企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助力公司在服务 国家战略中展现更大担当。

独立董事:唐祺松

2026 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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