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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
孚日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孚日股份股票代码:002083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日贵住所/通讯地址:高密市孚日街一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及《信息披露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孚日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孚日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日贵先生
人民币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本总数为946,639,01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数量为39,484,931股,本报告书在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如无特别说明,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907,154,081股计算。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日贵
性别:
身份证号:3707271955********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高密市孚日街一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基于家庭财富规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全部股份转让予其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孙日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21,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64%;孙小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31%;孙浩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1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6%;孙日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435,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8%,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0.4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孙日贵60,221,2176.36%6.64%000
孙浩博4,214,1000.45%0.46%64,435,3176.81%7.10%
孙小惠30,000,0553.17%3.31%30,000,0553.17%3.31%
合计:94,435,3729.98%10.41%94,435,3729.98%10.4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孙日贵先生与孙浩博先生于2025年10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日贵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孙浩博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60,221,217股,转让价格为4.995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300,804,979元。最终权益变动时间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转让方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未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六、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股票代码002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孙日贵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高密市孚日街一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60,221,217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6.36%,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6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变动数量:60,221,217股变动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6.36%,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6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方式: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是□否□不适用√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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