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目前,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还未能完全确认,预计2025年半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
(三)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暂无
(五)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正在规划与乡村振兴与文旅体康相关的项目,打造影视制作和实景娱乐相融合的新型影视产业模式。同时公司继续与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共同研究债务重组、债务豁免和债转股等重整手段可行性,努力化解公司债务纠纷,尽力推进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争取早日恢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要求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继续每周转让一次。
三、咨询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联系电话:0571-86619867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