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余兴喜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认为该评估报告真实、客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此页无正文,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余兴喜郑志刚李勇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