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星)2025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报告期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对重大事项审慎、客 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会情况
1、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在董事会上,本人 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上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2 次,本人均亲自列席现场会议。
二、对需要独立董事单独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本人就公司2025年度的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 职责:
1、2025年3月14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2025年4月7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次会议《关于与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共 同增资牦牛坪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3、2025年8月7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3次会议《关于与丽江旅投集团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
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 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
经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 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 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 完整,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等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 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认真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积极参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年度参加了每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 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 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 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 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 情况和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阅 相关资料,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分别在审计进场前、审计过程中、审计完成后组织召开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 的披露,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 报告。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除了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还特别预留现场办公时间,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 情况并交换意见,同时,本人还不定期到公司主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调研,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的未来发展进行座谈交流;日常工作中,与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 表保持良好沟通,通过交谈、电子邮件、电话问询等途径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并表达自己的看法或建议,同时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与公司 相关的信息,2025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披露信 息,对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信息披露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 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并参加了2025年4月2日下午15:00-17:00通 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的2024年 年度报告说明会。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类独立董事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 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电子邮箱 备注
刘星 liuxing@cqu.edu.cn
新的一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 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星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