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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0.02%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 年1 月2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 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3000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 中介机构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逐项说明、论证和回复,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需对《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修改、补 充。因进一步修改、补充所需工作时间较长,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自《问询函》回 复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 日向深交所提交修订后的《问询函》回复文件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 者集中审查工作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有关信 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1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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