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0.02%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 年1 月2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6〕 13000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逐项说明、论证和 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 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