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经营负责人薪酬方案
为保证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生产经营负责人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合理确定相关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结合《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 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经营负责人员薪酬 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 生产经营负责人员。
二、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 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三、适用期限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 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四、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经营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 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经营负责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 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总额=基本薪酬50%+岗位绩效薪酬30%+组织绩效薪 酬20%。
基本薪酬:占年度总薪酬的50%,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占年度总薪酬的50%。其中岗位绩效薪酬占30%与分管业务板块业绩 及管理职能履职情况挂钩;组织绩效薪酬占20%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岗位绩
效薪酬按月度考核周期发放;组织绩效薪酬待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及最终绩效考核完 成后支付。
五、其他说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经营负责人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经营负责人的薪酬方 案,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经营负责人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