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367证券简称:海森药业公告编号:
2026-006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4.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16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443,
520.00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5,998,000.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718,479.84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658,718,479.84元。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57,710,131.2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8,449,868.80元,于2023年4月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3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12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1、募集资金总额 | 756,160,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80,441,520.22 |
| 2、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675,718,479.78 |
| 加:存款利息 | 26,003,442.29 |
| 减: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 | 76,042,295.14 |
| 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 | 11,896,114.26 |
| 永久补流 | 40,000,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75,318,532.98 |
| 3、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98,464,979.6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上市费用支付、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和“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并与
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3585900835,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7487120804,用于“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因“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结项,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账号为405249970858。结余资金为4,363.34万元(其中利息421.46万元)全部转入当日新设立的用于“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银行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 1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六石支行 | 1208041829000000586 | 97,868,781.08 |
| 2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 405249970858 | 0.00 |
| 3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 393585900835 | 356,962,469.34 |
| 4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 397487120804 | 43,633,729.27 |
| 合计 | 498,464,979.69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闲置募集资金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闲置募集资金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回情况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吴宁西路证券营业部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3,500.00 | 2025-1-10 | 2025-3-28 | 1.622% | 已收回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吴宁西路证券营业部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6,500.00 | 2025-1-15 | 2025-7-15 | 1.70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2025-1-10 | 2025-4-8 | 1.99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6,500.00 | 2025-4-28 | 2025-5-12 | 2.05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6,500.00 | 2025-5-19 | 2025-7-2 | 0.65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6,500.00 | 2025-7-16 | 2025-8-18 | 1.90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6,500.00 | 2025-7-18 | 2025-8-25 | 1.90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6,000.00 | 2025-8-20 | 2025-9-29 | 1.82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5-8-27 | 2025-10-10 | 0.60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6,000.00 | 2025-9-29 | 2025-11-14 | 0.60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5-10-14 | 2025-11-17 | 1.87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6,000.00 | 2025-11-18 | 2025-12-30 | 1.780% | 已收回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5-11-20 | 2025-12-30 | 0.600% | 已收回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5-5-6 | 2025-12-30 | 2.340% | 已收回 |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质量管理与研发创新实力,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将“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账号为405249970858。账户结余资金为4,363.34万元(其中利息421.46万元)全部转入当日新设立的用于“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年产
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投入至“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同时将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及前述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一并投入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和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2025年
月
日,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32,008.20万元(包括承诺投资总额32,000.00万元和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04.50万元、依据当年市场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8.20万元)、未使用超募资金3,525.74万元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1,111.00万元,共计36,644.94万元划转入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共计7,525.74万元,其中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划转用于“年产
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3,525.74万元。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全额置换公司投入到原募投项目“年产
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置换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工作,置换金额共计3,012.70万元(其中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04.50万元,置换的募集资金依据当年市场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8.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42号《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年产
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投入至“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同时将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一并投入该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和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 附表1: | ||||||||||
|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67,571.8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88.39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2,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25.6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2,0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7.36%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 | 否 | 11,546.11 | 7,604.23 | 2,727.71 | 7,604.23 | 100.00% | 2025年9月2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注1】 | 是 | 32,000.00 | 0.00 | -3,004.5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注2】 | 否 | 0.00 | 36,644.94 | 1,189.61 | 1,189.61 | 3.25%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注3】 | 否 | 0.00 | 4,363.34 | 0.00 | 0.00 | 0.00% | 2028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6,500.00 | 16,500.00 | 7,075.56 | 7,531.85 | 45.6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0,046.11 | 65,112.51 | 7,988.38 | 16,325.69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4,000.00 | 4,000.00 | 0.00 | 4,000.00 | |||||
| 未确认用途超募资金金额【注2】 | -- | 3,525.74 | 0.00 | 0.00 | 0.00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7,525.74 | 4,000.00 | 0.00 | 4,000.00 | |||||
| 合计 | -- | 67,571.85 | 69,112.51 | 7,988.38 | 20,325.6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公司受现有厂区改建扩能空间不足的局限,寻找新场地进行异地扩产建设,并且结合市场变化和趋势,对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产品方案进行调整,优先新建主导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线,以快速应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的质量管理与研发创新实力,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新项目“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新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4个月,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8年8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注1: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由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04.50万元,因此该项目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负数,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0.00万元。注2: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原承诺用于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32,000.00万元、未确认用途超募资金金额3,525.74万元及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合计1,119.20万元。注3: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3,941.88万元及利息421.46万元组成,共计4,363.34万元。
| 附表2: |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 编制单位: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 | 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 36,644.94 | 1,189.61 | 1,189.61 | 3.25%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6,644.94 | 1,189.61 | 1,189.61 | 3.25%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受现有厂区改建扩能空间不足的局限,寻找新场地进行异地扩产建设,并且结合市场变化和趋势,对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产品方案进行调整,优先新建主导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线,以快速应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 | ||||||||
| 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变更项目,尚在建设期间,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