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358证券简称:兴欣新材公告编号:2026-005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
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欣新材”)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鑫阳”)、XINOVAENVIRONMENTPTE.LTD.(以下简称“XINOVA”)、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洁源贰号”)、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圭科技”)、李俊华、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洁源壹号”)、陈阵、沈飞、李思密
位投资方,其中XINOVA为欣诺环境原股东。公司将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东及上述新增投资方共同签订《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以现金增资
万元,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注册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公司基于欣诺环境的运营管理情况,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
51.25%降至
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20.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借款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1,237.17万元。
3.因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均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公司对其提供的借款将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
4.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因被资助对象欣诺环境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计划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公司拟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东及海南鑫阳、XINOVA、洁源贰号、容圭科技、李俊华、洁源壹号、陈阵、沈飞、李思密共同签署《增资协议》。新增的9位投资者共同以现金出资
认购800万元,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注册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公司基于欣诺环境的运营管理情况,放弃优先认购权。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20.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1,237.17万元。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吕安春、鲁国富回避表决。被资助对象欣诺环境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LA4G4XM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1室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帅成立日期:2024年06月03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兴欣新材 | 615.00 | 51.25% | 615.00 | 30.75% |
| 2 | XINOVA | 435.00 | 36.25% | 515.00 | 25.75% |
| 3 | 杭州诺信洁源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 | 12.50% | 150.00 | 7.50% |
| 4 | 海南鑫阳 | 180.00 | 9.00% | ||
| 5 | 洁源贰号 | 115.00 | 5.75% | ||
| 6 | 容圭科技 | 200.00 | 10.00% | ||
| 7 | 李俊华 | 90.00 | 4.50% | ||
| 8 | 洁源壹号 | 70.00 | 3.50% | ||
| 9 | 陈阵 | 35.00 | 1.75% | ||
| 10 | 沈飞 | 20.00 | 1.00% | ||
| 11 | 李思密 | 10.00 | 0.50% | ||
| 总计 | 1,200.00 | 100% | 2,000.00 | 100% | |
实际控制人:增资扩股前,兴欣新材为控股股东。增资扩股后,无实际控制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12.31/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12.31/2025年度(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709.66 | 3,348.77 |
| 总负债 | 102.68 | 3,779.35 |
| 净资产 | 606.98 | -430.58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4.30 | 1,277.80 |
| 净利润 | -519.64 | -1,117.55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无 | |
关联关系说明:因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均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欣诺环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XINOVAENVIRONMENTPTE.LTD.
公司名称:XINOVAENVIRONMENTPTE.LTD.
注册国家(地区):新加坡
商业登记号:202420211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法定地址:111NORTHBRIDGEROAD,#29-06A,PENINSULAPLAZA
法定代表人姓名:XuHongYing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主要业务:环保咨询与技术服务
经查询,XINOVA为欣诺环境原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杭州诺信洁源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MCT320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凡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咨询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杭州诺信洁源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名称: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K6G07N9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A110室-5-1439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大明
成立日期:2026-02-0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国内贸易代理(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经查询,海南鑫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名称: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K55H6Q2K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室-3注册资本:13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凌文华成立日期:2026年1月26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洁源贰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名称: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国家(地区):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79691034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UNIT2508A25/F,BANKOFAMERICATOWER,12HARCOURTRD,CENTRAL,HONGKONG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法定代表人:LingShuyang成立日期:2026年1月27日经营范围:企业投资;化工材料贸易及技术咨询。经查询,容圭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名称: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K55H9C7P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室-2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凌文华成立日期:2026年1月26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洁源壹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李俊华个人姓名:李俊华类型:自然人身份证号码:220104**********16住址:北京市海淀区经查询,李俊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李思密个人姓名:李思密类型:自然人身份证号码:430521**********76住址:北京市海淀区经查询,李思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陈阵个人姓名:陈阵类型:自然人身份证号码:412728**********36住址:北京市海淀区经查询,陈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沈飞个人姓名:沈飞类型:自然人身份证号码:110105**********53住址:杭州市萧山区经查询,沈飞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20.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
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
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
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1,237.17万元。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因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增资,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被动形成对欣诺环境提供关联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欣诺环境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且公司已要求欣诺环境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明确了其还款义务与资金来源,有效锁定了还款路径,极大降低了资金回收风险。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权权益。本次提供关联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是基于对控股子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及整合优化资产结构为出发点,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优先认购权,从而导致公司对其提供的借款将被动的形成关联财务资助。该事项具有合理性,且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且公司考虑到该控股子公司运营管理情况放弃优先认购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是整合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为欣诺环境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权导致公司失去欣诺环境控股权所致。欣诺环境已就财务资助事项作出还款安排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兴欣新材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事项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020.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0%;除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