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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能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是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 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 〔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 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事务所登记设立。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 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54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276人,其中1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希格玛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33,845.2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30,359.1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740.47万元。

希格玛事务所共承担22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2,022.9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希格玛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希格玛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希格玛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 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上述议案于2025年9月11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希格玛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希格玛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希格玛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选聘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召开了2025年年报审计前沟通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 取了希格玛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

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 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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