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洁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杨洁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独立董事罗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洁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25-124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合建卡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道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独立董事的变更为公司正常人员变动,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补选杨洁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基于对被提名人的全面了解,包括其身份背景、教育经历、职业履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考量。同时,已获得被提名人的明确同意。经审查,被提名者完全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资格与能力,且不存在《公司法》所列举的不适宜担任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过程及其表决流程,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5-124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