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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或“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联科科技(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理财业务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三)投资品种:

1、银行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

2、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

(四)额度授权期限: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但理财收益水平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

的及时、足额到账,并及时取得相关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登记入账。同时关注跟踪并监督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如涉及本金安全、出现亏损迹象等),应当及时向财务总监报告。必要时由财务总监向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合同、协议等文本资料进行法律审核。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包括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

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

4、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业务已经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开展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科科技(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联科科技(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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