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两家银行债权人提前完成还款的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泰汽车”)已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与两家银行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永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永康支行”)分别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达成和解。
根据公司与中行永康支行签署的《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4民初7209号】,被告众泰汽车归还原告中行永康支行本金、利息、律师代理费合计人民币222,192,262.93元,支付方式: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本金10,000,000元及律师费178,000元,余款于2026年1月31日前全部归还。
根据公司与建行永康支行签署的《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4民初7210号】,由被告众泰汽车、浙江金大门业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建行永康支行本金、利息、律师代理费合计人民币182,833,512.50元,支付方式:2025年12月
日前支付10,000,000元,余款于2026年
月
日前全部归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述调解约定,分别向中行永康支行偿还了本金10,000,000元及律师费178,000元、向建行永康支行偿还了10,000,000元。公司对中行永康支行的债务余额为212,014,262.93元,对建行永康支行的债务余额为172,833,512.50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偿还中行永康支行剩余债务212,014,262.93元、建行永康支行剩余债务172,833,512.50元。根据上述调解约定,公司对中行永康支行、建行永康支
行的债务偿还责任已分别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