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授权事项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授权所涉及的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前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在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系公司发展需要,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为非全资公司的担保,公司将通过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保障公司权益,风险可控。提供担保不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军
王云川张秋敏崔光灿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