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新世界有关诉讼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9月29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待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名称:南通海门锦汇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方建华与公司的关系:原公司子公司
2、 被告
名称: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通新世界”,持有原告
99.99%股权)
法定代表人:陈锦石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以原告名义起诉被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欠款137,172,719.72元及相应利息。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待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暂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尚未判决,本次诉讼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可能影响暂不确定。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在本次诉讼中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起诉书。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