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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26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3 月26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26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泉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2025 年3 月11 日、2026 年3 月24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5 人,代表股份 1,025,422,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947,195,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3 人,代表股份78,227,2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6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3 人,代表股 份78,227,2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343 人,代表股份78,227,2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73%。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关于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7,313,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2092%;反对7,93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38%;弃权1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11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42%;反对7,93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37%;弃权1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0%。

2.00 关于2026 年度重药控股下属子公司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7,271,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2051%;反对7,975,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8%;弃权17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76,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805%;反对7,975,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50%;弃权17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5%。

3.00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注册债务融资产品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7,206,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1988%;反对8,03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5%;弃权1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1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78%;反对8,03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04%;弃权1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8%。

4.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7,130,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1913%;反对8,060,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61%;弃权2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934,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96%;反对8,060,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39%;弃权2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4%。

5.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7,111,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1895%;反对8,069,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70%;弃权24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91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61%;反对8,069,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61%;弃权24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任为、胥志维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 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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