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俐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