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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勇峰)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勇峰2025年度,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向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张勇峰,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部董事。历任厦门建发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副总经理;厦门建发通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厦门建发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自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继续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1.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董事会股东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是否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列席股东会次数
1111003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本人在

各委员会中均担任委员,并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与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881144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66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没有出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出意见建议的情况

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

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共计86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在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言表示,重大资产重组对于公司非常重要,有助于完善公司业务结构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要加快推进,充分发挥本次重组整合的协同效应。又如,在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言表示,公司要严格遵守证券监管、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做好商品套保与外汇衍生品日常操作与管理,起到期现结合对冲风险的作用。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责任机制,未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没有发生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和偏差,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本人积极列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近年来,公司逐步加大现金分红力度与频率,积极回报投资者。2024年公司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012万元,2025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2次、合计6305万元,计划待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新股发行后安排年度利润分配。同时,2025年公司披露《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计划进一步提高分红率。本人对以上事项进行了审核,督促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满足公司重大资本性开支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审计负责人就综合供应链业务的应收与预付账款、存货等重要领域进行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

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管理层支持配合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现场审计覆盖率及审阅样本抽取等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保持紧密沟通。

(五)履行其他职责的情况一是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还通过报送《公司生产经营月报》、稽核审计事项等资料和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情况,特别是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与整改进展,多渠道获取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必要信息。

二是加强证券监管新规的学习。通过公司每周定期发送的《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周报》和转发的厦门证监局的《厦门资本市场动态》,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文与中央金融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掌握最新的证券监管精神与规定,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三是定期听取或审阅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董事长及各董事、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提出问题、要求提供资料或作出说明。

(六)现场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材料外,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审部门负责人和外部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沟通、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七)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支持保障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和部门协助履职,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支持和必要的信息保障。公司定期向本人报送《公司生产经营月报》《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周报》和董事会议案执行情况台账,方便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股票走势、资本市场新规与监管案例、董事会议案的落实进展等情况。公司根据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按期、足额向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此外公司还建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降低本人正常履职可能引致的风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1.关于经营管理层考核与薪酬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4年年薪核定结果》并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该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绩效的

考核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和公司业绩情况,年度披露的经营管理层薪酬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本人提出新一轮业绩考核办法要突出利润、散杂货业务等指标,弱化营业收入指标等相关建议。

2.关于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本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海新国际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并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表决时与关联人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控股股东回避了表决,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或者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于财务、审计与内控事项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报表、内控制度评价报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作出明确独立的判断。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4.关于相关方变更承诺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并重新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议案均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表决时与关联人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控股股东回避了表决,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或者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港务贸易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控股企业海隆码头投资厦门港海沧港区7#泊位密闭罩棚等事项并作出明确独立的判断。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保持独立性,忠实尽责,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6年,本人将继续利用专业背景为公司建言献策,尤其是贸易供应链的从业经验,持续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建议公司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学习培训等工作,以便本人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与质效,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提升等方面的作用。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张勇峰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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