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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为 保证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10 亿元。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 贷款10 亿元,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期限拟定为 12 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宁夏能源持有公司378,490,9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2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铝财务公司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夏能源和中铝 财务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

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 年3 月24 日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宁夏能源将在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维

注册资本:502,58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煤炭开采;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 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制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 业设备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 总质量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 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南街83 号

宁夏能源控股股东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0.82%,其他股东分别是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持股17.96%,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66%,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5.56%。

2.宁夏能源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78,490,961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6.3.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经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 途径查询,宁夏能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4.财务指标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 产人民币2,989,553.57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419,774.25 万元, 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815,704.95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84,370.83 万元。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人民币3,022,504.33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431,762.93 万元,实

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24,616.53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478.86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10 亿元, 期限拟定为12 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按季结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10 亿元。 期限拟定为12 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按季结息。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主要是为了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资金的实际需要。

2.本次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融

资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宁夏能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38.92 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该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 款10亿元,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按季结息。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九、备查文件

1.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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