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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装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邹积玉)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积玉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 谨慎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深入实 际开展专项调研,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邹积玉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4 年9 月19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 再次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 一,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和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7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 无委托出席及缺席的情况。本人始终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会前 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针对重点事项主动与公司沟通问询,并与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充分交流;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审慎审议各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 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义务与职责。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 次,本人均亲自参加, 无缺席的情况。

本人除现场出席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外,持续保持与公司管理层 及各相关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并积极前往公司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调研, 全面掌握公司运营实际情况,2025 年工作时间26 日,其中现场工作 时间17 日。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积极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资金部、法律合规部、董事会秘 书室等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运行 及内部控制实施进展与成效,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审 慎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及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2 名独立 董事,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与经 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管领域及岗位职责, 对其绩效考核体系、薪酬分配方案及年度履职评价等事项进行审核与 监督,勤勉尽责开展相关工作,保障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管控与监 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025 年任职期间共召开会议2 次,以下3 项议案经全体成员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24 年度

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2)《修 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2 名独立董事, 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认真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与遴选程序,对公 司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任职资格、专业 能力、从业经历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司董事补选及高级管理 人员聘任工作规范、平稳、高效开展,保障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健全、 合法合规。

2025 年共召开会议2 次,以下5 议案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2)《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史庆国先生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张虓先生为 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迎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 名。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深入分析公司所处的行业 环境和市场形势,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战略执行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 和督促公司的投资管理、战略管理部门,做好公司行业分析和未来展 望,抓好项目投资。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共召开会议2 次,以下4 项议案经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关于2025 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24 年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2)《审议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 其中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 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与评估职责,持续对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监督审核,严格审查财务信息编制与披露情况,监 督并评价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成效,推动公司不断 完善合规管理与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理水平,有效防范重大法律与 经营风险。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共召开会议8 次,以下27 项议案经全体成 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与审计师沟通2024 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听取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 的初步意见;(2)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 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财务部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北京金隅财 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计提2024 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会计 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 报告》,听取《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听取《2024 年下半年规 范化运作审计报告》;(3)《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企业负责人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4)《2024 年度半年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财务信息内容,听取《2025 年上半年年度规范 化运作审计报告》;(5)《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6)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7)《关于公司原财务总监陈峰先生辞职的议案》《关于聘任李迎

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8)审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25 年审计计划报告》。

5.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办法》,将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等独立董事职能通过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

2025 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 次,以下5 项议案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 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金隅财 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3)《关于2026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冀东发 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充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检查工作

本人充分借助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 务运行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联络,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2025 年, 本人还深入公司多个建设项目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熟悉业务实际情 况。

在全面掌握公司业务开展、经营成果及资源配置等情况的基础上, 本人结合专业判断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认真履职,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积极参与公司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介 绍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回应投资者问询。

2.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 整的原则,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 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事项,认真履行 审查程序,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及时跟踪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及相关管控措施的建立与执行情 况,主动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与落地执行,不断提升整体 内部控制水平。

5.重点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学习,深化对公司治理、 投资者保护等相关规则的理解与把握,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切实 增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履职水平。

六、其他工作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 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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