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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装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德勤华永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德勤华永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 年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于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 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 号30 楼。

德勤华永持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 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 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 验。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 人,从业人员共6,133 人,注册会计 师共1,16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 亿元。德勤华永为61 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1.97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 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 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欣女士,自200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自2020 年加入德勤 华永。200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董欣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 份。董欣女士将自2025 年开始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儒先生,自2015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 年注册成 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儒先生将自2025 年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振先生,自2005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 年注册 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徐振 先生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或执行质量控制复核,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 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 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德勤华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 号--业 务质量管理》的要求,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 务或相关服务业务设计、实施及运行了质量管理体系,为其在(一)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 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以及(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 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等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德勤华永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以及会计师 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政策和程序, 识别了相应的质量目标、质量风险,并设计和执行了应对程序,这些 政策和程序构成了德勤华永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1.业务执行

德勤华永制定了业务执行层面具体的政策和程序,以促进审计质 量为导向的事务所文化,并保证项目组成员理解并履行实现项目质量 方面的总体责任。德勤华永实施有效的一体化管理,在业务风险评估 及分类、业务承接与保持、审计项目的监督、审计方法及质量管理标 准等业务执行方面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控制。德勤华永推行以合伙人主 导的审计交付模式,充分发挥合伙人的核心和主导作用,引领专业人 员高质量交付。

2.项目咨询

德勤华永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以支持合伙人和专业人员就审 计过程中的重要专业、审计和财务报告问题向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人 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咨询,对于与风险相关的事项,还需向审计风险管 理领导人咨询,以及时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

3.意见分歧解决

德勤华永制定并实施了明确的分歧解决机制以解决合伙人和专 业人员(以下统称为“相关各方”)中涉及的意见分歧。即当相关各

方无法就与会计、审计或其他项目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决定达成一致意 见时,应召开审计复核小组会议讨论,审计复核小组的决策是最终决 策并代表事务所的立场,在审计复核小组批准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之前, 不得签署任何审计报告或其他报告。

4.项目质量复核

德勤华永制定并实施了完善的与内部复核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主 要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项目合伙人负责对项目组成员实施指导和监督并对其工作执行 复核,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和二次 复核。详细复核由比编制人更有经验的项目组成员执行,二次复核由 审计经理、审计项目合伙人或其他具备适当资格的人员执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质控部门负责人指导统一委派,以确保委派 独立于审计项目组、具备适当经验、知识与胜任能力的约定项目质量 复核人。此外,针对特定类型的业务报告需要由专业技术部对于所出 具报告执行复核,以评价相关文件对于准则和规定的遵循情况。

5.项目质量检查

德勤华永制定并实施了统一的监控和整改政策和程序,包括针对 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测试与评价,以及针对具体业务的执行情况的 检查和评价。针对具体业务的监控主要包括针对已完成项目的周期性 检查。对于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评估和分析,调查问题发生的根本 原因,评估其影响程度,制定风险缓释和整改措施,以持续监控整改 进程和效果。

6.职业道德和独立性

德勤华永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独立性政策,在事务所和个人与受 限实体的财务关系、雇佣关系、顾问和业务关系、向受限实体提供审 计服务和非鉴证服务,以及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其他 关键合伙人轮换和冷却期等方面制定并实施了详细的措施和追责机

制。

7.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德勤华永制定并实施了统一的监控和整改政策和程序,以对事务 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及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和评价。针对监督活动中的发现,德勤华永执行根源分析、评估发现 的严重程度、制定整改计划、并评估整改完成情况。

综上,德勤华永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建立,相应制定和实施的内部管理政策和程序,能够为事务所 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以及审计项目的高质量交付提供支持。

(四)工作方案

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 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 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重点领域展开,其中 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联方交易等。

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充分满 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德勤华永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审计委 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并考虑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按时完 成各项工作。德勤华永在本年度的审计过程中遇到重要会计、审计或 其他事项时,及时向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进行咨询,妥善处理并解决公 司重点难点问题,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 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德勤华永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 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均由 资深审计合伙人担任。

德勤华永在本年审计中利用了事务所内部专家团队的工作,包括 税务、信息系统审计等多领域专家,且事务所会计、审计方面的专家

全程参与对审计业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选聘合同中设置了单独条款明确约定了德勤华永的信息 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并在向德勤华永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 感信息的管控。德勤华永依法依规依合同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规 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并认真 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

德勤华永制定了信息安全、隐私及保密性制度及事件响应指南, 并已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 认证并且每年由第三方审核。 同时,德勤华永建立了严格的审计工作底稿管理制度确保中国大陆境 内形成的审计底稿均按规定保存在境内,未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 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德勤华永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 过人民币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 为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德勤华永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公司于2025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风险分析 及应对、舞弊风险识别及防范、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 了解,并就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 查。经核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从事审计事务以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审计准 则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 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

(二)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 年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5 年审计计划的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2025年年度审计 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三)2026年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的初步意见,就202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内部控

制、关联方交易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关注点等 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6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德勤华永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内容、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报告审计过程、 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多项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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