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秦川机床”、“公司”或“上市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4号),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法士特集团在内的共计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512,12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29,999,995.77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154,077.3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845,918.42元。该募集资金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3)0016”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秦创原·秦川集团高档工业母机创新基地项目(一期) | 59,060.00 | 45,396.23 |
| 2 | 新能源汽车领域滚动功能部件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 | 20,000.00 | 18,000.00 |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3 | 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 15,000.00 | 12,955.00 |
| 4 | 复杂刀具产业链强链补链赋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 11,700.00 | 10,0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6,648.77 | 35,433.36 |
| 合计 | 142,408.77 | 121,784.59 | |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6月29日,公司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设立的5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公园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公园路支行 | 806021101421008387 | 15,413.16 | 活期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 714899991013000094145 | 166.93 | 活期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 103306348815 | 27.00 | 活期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7910000210120100137433 | 不适用 | 已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 2606053629200293978 | - | 活期 |
| 合计 | - | 15,607.10 | - |
注: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6000.00万元,未在上述余额中列示。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秦创原·秦川集团高档工业母机创新基地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秦创原·秦川集团高档工业母机创新基地项目(一期) |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 45,396.23 | 35,384.76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16,696,446.7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03,133.95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318,099,580.67元。截止2023年
月
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其中,“秦创原·秦川集团高档工业母机创新基地项目(一期)”置换金额为183,579,239.56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26年2月28日,“秦创原·秦川集团高档工业母机创新基地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 | 累计投资金额B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金额C | 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A-B+C |
| 秦创原·秦川集团高档工业母机创新基地项目(一期) | 45,396.23 | 35,384.76 | 1,206.81 | 11,218.28 |
注: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金额、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谨慎的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
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含了部分合同余款和质保金,此部分待支付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截至2026年2月28日,“秦创原·秦川集团高档工业母机创新基地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218.28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质保金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结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秦创原·秦川集团高档工业母机创新基地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秦川机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熙颖孟德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