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2,448,964.75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094,529.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87,457,343.14元,减去已分配股利107,398,301.60元后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85,413,476.93元。
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元(含税),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7,001,503股,以此初步测算,公司预计分配红利107,400,300.60元,占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8.2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7,400,300.60 | 107,398,301.60 | 53,698,971.6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2,448,964.75 | 215,768,796.23 | 195,990,910.99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385,413,476.93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09,375,024.55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8,497,573.8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1,402,890.656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68,497,573.8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是?否 | ||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的比例也符合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分红规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