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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000801证券简称:四川九洲公告编号:2025067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50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2025年12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259号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谷雨董事长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610人,代表股份492,734,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8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486,907,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9人,代表股份5,827,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4%。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周敏律师、杨梓赪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2,315,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反对3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07,84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996%;反对3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31%;弃权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3%。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6,907,288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4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542%;反对2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15%;弃权88,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542%;反对2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15%;弃权88,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敏、杨梓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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