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5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十五五”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 亿元(或等值 外币),最终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申请的金融机构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外汇衍生品业务及融资 租赁等。本次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可申请的最高授信限额,不 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 授信方式、授信期限、利率等最终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与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各金 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协议、融资协议 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