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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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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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201510号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北新建材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北新建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北新建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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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北新建材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郝国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
耿志新
中国·武汉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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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1,840,796 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490,000,00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735,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40,674,921.68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45,000,000.00元,报告期内使用490,000,000.00元,收回本金735,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40,674,921.6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040,674,921.68元,本报告期内使用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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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040,674,921.6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99,132,177.69元(其中以前年度为197,688,635.82元,本报告期为1,443,541.87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5年10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曾用名: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原名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9年5月银行变更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
20000000445500001011042活期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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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111010182600467363 | 活期 | 0.00 |
| 合 计 | 0.00 | ||
注:2025年4月1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及“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仅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并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24,600万元(含24,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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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490,000,000.00元,期末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0.00元。报告期内累计确认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1,353,819.18元,期末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0.00元。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受托人名称 | 是否关联交易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报酬确定方式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赎回金额 | 本期 收回收益 | 期末 应收收益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 | 否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24/12/9 | 2025/1/15 | 保本浮动收益 | 70,000,000.00 | 142,627.40 | ||
| 否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25/1/20 | 2025/2/21 | 保本浮动收益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122,739.73 | ||
| 否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25/2/27 | 2025/4/9 | 保本浮动收益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82,561.64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结构性存款 | 175,000,000.00 | 2024/12/9 | 2025/1/8 | 保本浮动收益 | 175,000,000.00 | 273,287.67 | ||
| 否 | 结构性存款 | 175,000,000.00 | 2025/1/13 | 2025/2/14 | 保本浮动收益 | 175,000,000.00 | 175,000,000.00 | 291,506.85 | ||
| 否 | 结构性存款 | 175,000,000.00 | 2025/2/21 | 2025/4/2 | 保本浮动收益 | 175,000,000.00 | 175,000,000.00 | 441,095.89 | ||
| 合 计 | 735,000,000.00 | 490,000,000.00 | 735,000,000.00 | 1,353,81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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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井冈山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曾用名: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 附表1: |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2025年度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094,185,505.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40,674,921.68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80,061,433.86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8.15% | |||||||||||||||||||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 否 499,121,883.04 703,213,316.900.00 691,280,380.3698.30% | ||||||||||||||||||||
| 其中:(1)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 否 155,000,584.77 155,000,584.770.00 153,382,044.4998.96%2019年7月 24,115,286.11 是 否 | ||||||||||||||||||||
| (2)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 否 149,190,562.85 149,190,562.850.00 140,182,531.2293.96%2019年5月 17,742,853.90 是 否 | ||||||||||||||||||||
| (3)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 否 194,930,735.42 194,930,735.420.00 193,626,348.2999.33%2020年12月 46,422,680.15 是 否 | ||||||||||||||||||||
| (4)陕西石膏板项目 否 101,770,715.000.00 101,770,715.00100.00%2018年7月 29,137,178.38 是 否 | ||||||||||||||||||||
| (5)井冈山石膏板项目 否 102,320,718.860.00 102,318,741.36100.00%2019年5月 33,170,636.59 是 否 | ||||||||||||||||||||
| 2.结构钢骨建设项目 是 380,061,433.86 2016年2月已变更 2016年2月已变更 2016年2月已变更 是 | ||||||||||||||||||||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否 430,001,622.27 430,001,622.270.00 404,920,659.4594.17%2017年8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 ||||||||||||||||||||
| 4.平台建设项目 否 150,000,565.91 150,000,565.910.00 133,503,881.8789.00% 项目已实施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 ||||||||||||||||||||
| 5.偿还银行贷款 否 635,000,000.00 635,000,000.00 635,000,000.00100.00% 项目已实施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 ||||||||||||||||||||
| 6.补充流动资金 否 175,970,000.00 175,970,000.00100.00% 项目已实施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 ||||||||||||||||||||
| 合计 2,094,185,505.08 2,094,185,505.080.00 2,040,674,921.6897.4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因公司在结构钢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低迷,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结构钢骨行业面临的市场环境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结构钢骨市场发展速度低于公司预期,市场容量不能满足公司新增产能的需求,继续该项目的投资已不符合企业的利益。经公司多次论证,为更好地顺应市场变化趋势,本着公司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决定聚焦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做优以石膏板为主的核心新型建材产品,将原有的天津、武汉、广安、肇庆、铁岭、枣庄、苏州共7个结构钢骨建设项目变更为吉安、富平2个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募投项目将为提升公司主营的石膏板业务的市场竞争力贡献力量,能够使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使公司的石膏板产能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 2016年2月1日及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井冈山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曾用名: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上述建材基地建设项目中,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地方政府区域规划变化致使供电施工条件不具备、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土地指标的招拍挂程序滞后等原因、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分批建设等原因、井冈山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土建招标方式确认流程较长等原因、陕西石膏板项目因规划及施工证件办理时间超过预期时间等原因,导致这五个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预期有所推迟。目前,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陕西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和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未来科学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被列为北京市重点工程,公司研究决定,以该研发项目为契机,将该项目打造成为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采用目前建材领域新研发的新材料、新产品,由于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及使用超出预期时间,以及一期综合科研楼主体工程验收程序等原因,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本次发行预案的预期时间有所推迟。该项目已于2017年8月转固。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结构钢骨项目参见上述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4 年11 月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5,974,897.51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177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 2014 年11 月 18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合理降低费用,形成一定的募集资金结余。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募投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52,642,761.09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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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 2025年度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陕西石膏板项目结构钢骨建设项目 101,770,715.00 - 101,770,715.00100.00%2018年7月 29,137,178.38是否 | ||||||||||||||||
| 井冈山石膏板项目结构钢骨建设项目 102,320,718.86 - 102,318,741.36100.00%2019年5月 33,170,636.59是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结构钢骨建设项目 175,970,000.00 - 175,970,000.00100.00%已实施完成不适用不适用否 | ||||||||||||||||
| 合计 380,061,433.86 - 380,059,456.36 62,307,814.97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因公司在结构钢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低迷,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结构钢骨行业面临的市场环境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结构钢骨市场发展速度低于公司预期,市场容量不能满足公司新增产能的需求,继续该项目的投资已不符合企业的利益。经公司多次论证,为更好地顺应市场变化趋势,本着公司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决定聚焦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做优以石膏板为主的核心新型建材产品,将原有的天津、武汉、广安、肇庆、铁岭、枣庄、苏州共 7 个结构钢骨建设项目变更为吉安、富平 2个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募投项目将为提升公司主营的石膏板业务的市场竞争力贡献力量,能够使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使公司的石膏板产能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 2016 年2 月1 日及 2 月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 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 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 万元投入井冈山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曾用名: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专项报告第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