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2026 年3 月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 人,参 与表决董事11 人。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
(一)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61.01 亿港元,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可一次性增资或分批增资完成,资金来源为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增 H 股与发行H 股可转换债券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办理与增资广发 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次增资事宜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备案/认可后实施。
以上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关于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 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