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一)暂停转让事项类别
申请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申请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的情形为: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实质性意向。
(二)暂停转让事项情况及规则依据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暂停转让。
二、暂停转让日期及预计恢复转让日期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5日起暂停转让,预计将于2026年1月14日前恢复转让。
公告编号:2025-017
本次暂停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三、后续安排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披露或终止筹划重组事项披露后,及时申请股票恢复转让。
四、备查文件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