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长吴海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拟支付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于2026年3月5日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6-005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6-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