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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30日以邮件和书面传递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收购资产的议案》。

为稳妥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充分发挥码头资源优势,开拓布局市场渠道资源,持续增强上峰品牌形象影响,同时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上峰建材与合资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拟按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合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上峰注册资本金由增资前的2,000万元变为6,000万元。本次增资资金主要是用于永信港埠码头技改工程和收购宁波大榭万华热电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的水泥粉磨产能指标和年中转60万吨超细粉中转仓储项目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等资产,上述资产合计收购金额为72,030,229.0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增资金额及对外收购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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