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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天夏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与现场走访,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类别风险事项
1生产经营工商登记经营异常
2生产经营经营停滞,办公场所不存续
3生产经营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
4公司治理治理结构不完整,董监高无法履职
5信息披露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其他破产清算/重整进展
7其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主办券商与公司无法取得正常联系

(二)风险事项具体情况

1、2021年7月6日,公司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此后,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均因上述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2、公司已无在职员工,无办公场所。

3、2021年4月12日,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通过查阅终止上市前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

4、公司已无在职员工,公司治理结构缺失。

5、公司已无在职员工,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2024年7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桂04破申3号,受理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案件目前尚在审理中。

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通过查阅企查查获得的公司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情况如下表:

序号案号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立案日期发布日期
1(2024)浙0108执429号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4-01-192024-10-16
2(2024)浙0108执1010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4-02-022024-10-16
3(2023)浙0108执49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3-01-052023-06-09
4(2022)京0105执948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2-01-062022-06-21
5(2022)桂0405执183号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2022-01-292022-05-30
6(2021)苏0591执7431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1-11-032022-03-23
7(2021)沪0115执32726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11-202022-02-25
8(2021)粤0304执22150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05-262021-11-22
9(2021)浙0108执3558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1-10-262021-11-11
10(2021)浙0108执3196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1-09-152021-11-02
11(2021)沪0106执7359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1-04-202021-08-13
12(2021)沪0106执7357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1-04-202021-08-13
13(2021)沪0106执7355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1-04-202021-08-13
14(2021)沪0106执7358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1-04-202021-08-13
15(2021)沪0106执7356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1-04-202021-08-13
16(2021)浙0108执2335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1-06-242021-07-01
17(2021)浙0108执286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1-01-132021-02-26
18(2020)沪0120执8970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20-12-032021-02-24
19(2021)沪0120执397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21-01-062021-01-20
20(2020)桂0405执492号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2020-05-152020-10-23
21(2020)沪0115执13331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06-122020-10-23
22(2020)沪0116执1232号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20-04-012020-09-04
23(2020)沪0120执2897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20-05-092020-05-29
24(2019)沪0120执9421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19-12-122019-12-18
25(2019)浙01执405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05-052019-06-10

8、2022年11月25日,公司股份开始在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转让。挂牌完成前后,我司经办人员与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已不通畅,截止目前已无法与公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无在职员工,公司无持续经营能力。

三、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已无在职员工,公司无持续经营能力。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事项,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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